建議高危企業聘用安全顧問
江蘇蘇南的高危企業很多,特別是蘇南長江沿線各市所有的化工倉儲企業、化工生產企業、液化氣站、加油站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管局統計,全國每年因工傷致殘人員近70萬人。發生事故的這些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低,職工缺少必要培訓,勞動防護措施跟不上,企業不懂如何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另一方面,我國安全監管力量不足,據資料顯示,我國政府安全監察人員的配備率是職工人數的萬分之0.2,英國是我國的22倍,美國是我國的10余倍,這種狀況使得很多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得不到有效監管。
要實現我省社會經濟的和諧發展,就需要在安全監管方面實現法制、體制、機制三結合,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多項手段。同時,迫切需要探索一條新的安全監管機制。
為此建議:高危企業聘用具有較強安全專業知識、法律知識的安全專家擔任安全顧問,作為探索安全監管新機制的有益嘗試。安全顧問主要有以下職責:
1.制定企業年度安全生產計劃。主要包括事故控制目標、各級各類人員培訓計劃、安全基金使用計劃等。
2.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內部運行機制。主要是根據企業上年度的安全形勢,增加或修訂有關規定;或對原有規定在運行過程中與實際不符合的地方進行修改。
3.對企業安全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幫助高危企業培養優秀的安全管理人才。企業聘用安全顧問能發揮其言傳身教的作用,有利于企業培養高素質的安全管理人才,為企業安全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4.對企業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并提出整改方案。
5.對企業安全隱患整改進行監督。對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安全顧問要制定整改計劃,督促企業加以落實;對企業拒不整改的,有義務向政府安監部門匯報。
6.參與處理企業發生的安全事故,努力幫助企業減少損失。對事故發生后的賠償預算、恢復生產等進行整備工作。
7.參與企業的技術改造,提出相關安全建議。對企業技改期間的所有危險作業制定安全預防措施。
總之,安全顧問在參與企業管理、預防和處理各類事故方面的作用將越來越重要,企業要想更好地發展必須重視安全顧問的作用,實現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轉變。同時,通過推廣企業聘用安全顧問,充分發揮其優勢,有利于減輕政府部門的監管壓力,加快“安全服務”產業化、市場化進程。此外,政府安監部門應制定相應的辦法,保障新機制的有效實施。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發展不能以犧牲精神文明為代價,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更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