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老齡事業 構建和諧宿遷
發布時間:2019-07-19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本站原創 瀏覽次數:
據統計,至2009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達1.67億,占總人口的12.5%。我市與全國同步,老年人占全市總人口的比例早在1999年就已超過10%,開始進入老齡化社會。至2009年底全市60歲以上老人達到73.37萬人,占總人口的13.91%,其中,城鎮占23.42%,農村占76.58%,農村的老齡化水平大大超過城鎮。據了解目前全市各類養老機構中總床位15337張,入住老人11028人,僅占老人數的1.5%。
加快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事業,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已成為重大民生問題。建市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老齡工作,強化政策引導,加大資金投入,完善保障體系,推進了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老齡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由于人口老齡化來勢迅猛,加之我市經濟總量偏小,也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和困難。一是養老機構規模小、數量少,養老床位少;二是保障面相對較小,服務項目偏少;三是居家養老服務尚在起步階段,養老服務人員缺乏。為此,我們對“十二五”期間我市社會養老服務和老齡事業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一、廣泛宣傳,營造全社會關愛老年群體、重視老齡工作的濃厚氛圍
養老尊老、愛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要通過各類媒體,大力宣傳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我市老齡事業發展成就以及尊老敬老和關心老齡工作的先進典型。要全面提高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娛樂、老年體育事業水平,不斷促進老年醫療保健、老年護理業發展,完善老年醫療服務網絡,改善老年人的醫療衛生條件等保障措施。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樹立“全社會養老,養全社會老人”的觀念,使孝道文化進家庭、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讓尊老愛老成為一種時尚,成為全社會自覺的道德追求。
二、繼續構建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構成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
目前,作為第一方面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依舊承擔著主要的養老職能,攤子大,頭緒多,責任重;第二方面的企業年金近年來發展很快,但僅局限在部分行業和企業;第三方面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水平仍不高。建議按照“低水平、廣覆蓋”的定位,著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促進養老保障體系“三方面”協調發展。根據我市市情,要堅持基本養老保險滿足退休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定位,著力擴大新農保覆蓋面,逐步將農村居民、城鎮個體從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等納入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中來,向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提供最基本的社會保障,促進基本養老保險發揮主導作用。通過增加政府投入、激勵社會投入,擴大福利彩票發行等多種渠道,來加強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
三、建立以救助型、福利型和市場型養老機構為主體的機構養老體系
救助型養老機構主要解決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群如農村“五保”、城市“三無人員”、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的基本養老問題。福利型養老機構,主要為那些既不是救助型養老機構的服務對象,也無力支付市場型養老機構服務的普通老年群體提供服務,可采取個人、社會和政府三方承擔的方式進行。市場型養老機構,則主要滿足有較高支付能力群體的養老需求,也是民辦養老機構的發展方向。要嘗試發展高端養老服務機構,充分發揮我市氣候怡人、生態優良的自然優勢和生活成本低、安寧和諧等社會環境優勢,立足本地、面向發達地區和國家的中高端群體,規劃發展一批高端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老年宜居社區,形成品牌優勢,促進宿遷“銀發產業”發展。
四、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新模式
隨著人們生活方式的變化和自足養老的興起,“居家養老”使老人既不離家又能集中養老,降低養老成本,提高了服務效率,兼顧了“家庭養老”與機構養老的優點,這種不出社區的養老方式是老人所期盼的。建議在社區建立養老服務和協調中心,為居家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方面的廉價、優質的養老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料、衛生護理、心理健康、精神慰藉等。在社區建立相應的“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如青年志愿者隊伍,以下崗職工為主的生活服務隊伍,以社區衛生中心為主的醫療護理隊伍等;通過社團將社區低齡健康的老人組織起來,為高齡的需要照料的老人提供居家服務,把服務時間“儲存”起來,當自己需要生活照料時,優先免費享受同等時間的服務。
五、加強涉老問題調研和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鼓勵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大專院校和研究機構,針對人口老齡化趨勢,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為政府決策和完善為老服務提供理論、信息和技術支持。加強養老服務課題研究,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市、縣(區)都要制定與養老服務發展相適應的人才培訓規劃。加強老年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水平。支持創辦培養老年服務專業人才的職業技術學院與學校,鼓勵大學開設老年管理專業,培養老齡工作管理人才。加強基層老齡工作者隊伍建設,切實提高他們的生活待遇水平。
上一篇:對市區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