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征委員建議斑馬線上刷寫“車讓人”
近日快報關注了斑馬線上“車輛不讓人”現象。省政協委員、九三學社委員黃征則建議,斑馬線上應刷寫“車讓人”提醒標識。
黃征說,2010年1月1日,杭州實施《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單車考核細則》,規定出租車在斑馬線前不減速、未停車讓行、未避讓的,一次扣10分。杭州的斑馬線上還用白色涂料刷寫上“車讓人”警示語。受杭州做法的啟發,黃征建議,“加強對道路的交通管制,杜絕機動車與行人搶道現象;向杭州學習,在各條斑馬線人行道上刷寫‘車讓人’醒目提醒語等。”
(摘自《現代快報》2月9日封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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