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高德榮:立法保護好耕地這個糧食生產的命根子

高德榮
“耕地質量保護是一項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社會穩定和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事,這項工作亟需納入法治軌道,加強法治保障,推動其制度化、常態化、專業化發展。”正在北京參加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社員、江蘇里下河地區農業科學研究所(揚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小麥研究室主任高德榮表示,當前全國耕地質量總體進入持續改善、穩中有升的階段,但依然存在著耕地質量水平總體偏低、水土資源匹配不協調、耕地退化形勢依然嚴峻、科技創新面臨壓力與挑戰等一些突出問題。
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為推動耕地保護,高德榮提交了“關于加快耕地質量保護立法的議案”,建議通過立法的形式對耕地進行保護,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我國耕地按質量分為十個等級,目前平均等級僅為4.76等,七到十等級的低等級耕地占比達22%、數量超4億畝。64%的耕地分布在秦嶺—淮河線以北,而這些地區水資源僅占全國約19%;我國鹽堿耕地、強酸化耕地比上世紀80年代明顯增加,一些地方水土流失、土壤退化、農業面源污染加重。當前耕地質量建設與保護的形勢依然嚴峻,亟待一系列科技創新的支撐……”高德榮介紹,在新時代新征程上,耕地質量保護任務沒有減輕,而是更加艱巨。加快耕地質量保護立法,將耕地質量管理與建設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盡快形成依法保護耕地質量新格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為了加強耕地質量保護,加快退化耕地的治理和污染耕地的修復,讓土壤資源永續利用,高德榮經過充分調研后拿出了具體方案:一、完善耕地質量法律保護體系。在全國建立層次分明、點面結合的保護網,整合或借鑒糧食安全保護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黑土地保護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現有法律法規有關耕地質量保護相關內容,全方位保護耕地質量。在耕地質量遭受破壞時,運用行政、民事法律并結合刑法規定的相關內容進行懲處。二、實行行政分級保護。我國土壤類型復雜多樣,耕地質量保護工作也應因地制宜。應健全中央、省、市、縣四級政府農業農村部門管理體系,明確各層級部門在政策制定、法制建設、項目審批、財政支持、宣傳教育及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職能,建立層次分明、職責清晰的耕地質量行政保護體系。三、建立耕地質量數據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配套的耕地質量數據管理制度,統籌運用各類數據資源,堅持發展與安全并重,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基礎上,在數據權屬劃分、流通配置、制度規則等方面逐步完善整體性的耕地質量數據治理體系,強化數據資源對耕地質量保護事業的支撐,確保數據價值有序、健康、可持續地釋放。
來源:揚州日報(記者 丁佐春)
